在辯論的時候,十次有九次的結果是:雙方都更加堅定自己原來的看法是對的。
你不可能從辯論中獲得勝利。因為,假如你辯輸了,你是輸了;
但假如你辯贏了,你還是輸了。為什麼呢?
因為,想想看,假如你把對方攻得體無完膚,最後證明他的論點一無是處,結果又如何呢?
你覺得很痛快,可是對方呢?
你只不過讓他覺得自己差勁,已經傷他的尊嚴了。
對於你的得勝,只不過讓對方感到憤慨而已。更何況──
如果一個人口服心不服,他的觀點仍然不會改變。
就像班哲明‧富蘭克林說過的嘉言:假如你爭論、痛擊、或極力抗辯,有時是可以得到勝利。只是,那是很空虛的勝利。因為對方永遠也不會對你心服口服。
所以,想想看,你寧可要哪一種勝利?是學術、理論性的勝利,還是讓對方對你完全折服?兩者是很難兼得的。
原則:唯一自爭辯中獲得好處的辦法,是避免爭辯。
取自 -卡內基 溝通與人際關係 如何贏取友誼與影響他人
上面這篇文章讓我心有感戚戚焉
從以前開始我就是一個口齒伶俐的傢伙
又或許是如此 , 仗恃著自己的伶牙俐齒 , 就開始有一句回一句
遇到與我論點相左的人 , 一定要努力的說服他 , 使他信念與我相同
但是長大了 , 開始發現 , 每當這樣做 , 好像不太對勁
感覺辯論結束了就如同上述文章所說的 ...
"有時是可以得到勝利。只是,那是很空虛的勝利。因為對方永遠也不會對你心服口服。"
人生 , 不一定都要爭個輸贏 , 對於我這個愛贏的人 , 真是一個 ....很大的功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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